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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文化馆协会关于申报 第二届专业委员会的通知

2020-12-25    来源:中国文化馆协会    作者:佚名  浏览次数:800

各会员单位:

为适应新时代文化馆高质量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完善中国文化馆协会(简称“协会”)组织体系,现依据《中国文化馆协会章程》和最新修订的《中国文化馆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》,启动中国文化馆协会第二届专业委员会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专业委员会类型

(一)在充分调研基础上,拟在以下业务领域设立专业委员会,具体包括:音乐委员会、舞蹈委员会、戏剧(戏曲)委员会、曲艺委员会、美术委员会、摄影委员会、书法委员会、文学委员会、全民艺术普及示范推广委员会、文化志愿服务委员会、数字文化委员会、国际交流委员会、乡村村晚委员会、民族民间文化委员会、文化馆期刊委员会。

(二)各单位经充分论证,可在上述业务领域以外申报文化馆其他业务领域专业委员会。

 

二、申报条件

申请设立专业委员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(一)由5家以上(含)会员单位联名发起,其中一家发起单位作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,并提供固定活动场所、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支持;

(二)有符合《中国文化馆协会章程》并适应专业委员会自身特点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发展规划;

(三)有代表该领域全国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、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以及公认业务较强的文化馆和人员参加;

(四)能够代表文化馆行业某一专业领域,并符合协会各项业务工作的总体发展要求;

(五)具有规范名称和符合条件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成立专业委员会,应当由发起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由发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(应由全体发起单位共同在申请书上签名并盖章),阐明专业委员会设立理由、宗旨、代表领域、业务范围、主要经费来源;

(二)由一家发起单位出具的接受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、愿意为专业委员会提供活动场所、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等支持的承诺函、法人登记证书、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;

(三)拟任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(含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长)名单和基本情况(《拟任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名单》见附件1);

(四)拟任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、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(《拟任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备案表》见附件2);

(五)专业委员会拟任期内业务发展规划,包括未来五年内主要业务活动的初步计划,符合《中国文化馆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要求的项目和设想等;

(六)成立大会筹备文件,包括:成立大会策划方案、专业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、选举办法等;

(七)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(一)申报时限: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。

(二)申报途径:由拟作为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的申请单位负责组织,将申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(须加盖公章的材料同时发送PDF扫描件,原件寄送至通信地址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孟祥也,潘洪枝

联系电话:010—88003038  13810621969

010—88003046  13691289818

邮    箱:zgwhgxh_zwh@126.com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中国文化馆协会

2020年10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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